http://www.makepovertyhistory.org

Call me Ishmael

January 25, 2008

曹乃谦与乡村的毁灭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康慨 / 刊于2008年1月13日出版的《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之“2007年十大好书”特刊,略有删节

《佛的孤独:曹乃谦中篇小说选》,曹乃谦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7月,25元

  被外国人看中,已经是个很危险的事,何况看中他的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大人。因此,马悦然对曹乃谦不加掩饰的持续高誉,难免既令人恼火,又使人羞愤。有人正在发起一场心理阴暗的贬曹运动,以期证明中国评论界对曹乃谦的长期忽视有理有据,更要严防文学优劣的话语权从此旁落外国人之手。于是我们又听到那种熟悉的魔鬼论调,诸如他专写中国的落后,专门写给外国人看云云。殊不知是瑞典人亲自到了山西拜访警察老曹,而非乃谦跑到了斯德哥尔摩,敲开了马悦然家的大门。而乃谦若要心怀诺贝尔动笔写作,又怎能满纸方言土话,为翻译家们预设重重障碍,从而自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远大前程?
  我不说曹乃谦独一无二,也不否认在某些方面,他与沈从文或汪曾祺确有可比之处,但若要更进一步,再拿过孙犁和赵树理来,乱说一气旧文人小说或山药蛋风味,借此加以贬低,便要令人大大地搓火了。
  乃谦以他自己的风格,写他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了。
  我愿意就《佛的孤独》一书,结合我个人的阅读感受,来谈谈风格和生活。

1,极简主义者曹乃谦
  文学小说是泊来品,到了汉语里,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虽然都叫“小说”,实大不同,而各有其美学范式。本不该有的“中篇”概念则纯然中国化,若单以字数论,我宁愿将长的中篇归入长篇,短的中篇划进短篇——比如这本“中篇”集《佛的孤独》。
  中国人喜欢长篇,看不起短篇。所以糟糕的长篇作家比比皆是,好的短篇小说家反倒数不出几个。
  到目前为止,曹乃谦仍然是一个短篇小说家,标称长篇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也不过是情节上衔接,而结构上松散的短篇集。
  比起长篇,短篇小说无疑更倚重风格,而非长篇借以立命的结构、主题和叙事。乃谦的风格自成一格,引人注目的除了他的山西方言,还有他的简洁和距离。他排斥那种复杂化的宏大叙事,刻意远离政治,甚至道德层面上的政治正确,尤其回避戏剧冲突,及至杀人案——《山的后面还是山》对结尾的连串血案一带而过。联系到乃谦的警察身份,这一点更耐人寻味。
  乃谦笔下的人物大多也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英雄(也许头一篇的穗儿和最后一篇的换梅例外),甚至小说中的我/乃谦,也是不争,面对困境,他基本上不做选择。雷蒙·卡弗的读者或会很自然地把他与乃谦联系到一起。马悦然干脆下定义说:“曹乃谦是一个minimalist writer”(《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序言)。马又说这个英文词不好译成中文——“极微形式的作家?”我倾向于使用“极简主义者”。雷蒙·卡弗就是个极简主义者。
  像卡弗那样,乃谦十分爱惜自己的风格,他把一个个故事舔得圆润而精致。当然在很多情况下,他并不像卡弗那样冷漠,但是故事中的我/乃谦,仍然不顾及我们的焦虑,总是疏于采取行动。即使爱情的力量,也不值一提。它确曾泛起了些许涟漪,但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死水微澜而已。你会发现,爱情仅仅是一个通道,总也造不成命运的转折。乃谦只欲借此进入故事,进入那些女性的世界,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这世界被外物摧毁,一切照旧,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
  既然爱情不是目的,这些男女小说便也算不上什么爱情故事。《佛的孤独》收入了七个“中篇”,除了与选集同名的《佛的孤独》一篇的善缘和尚外,其他六篇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但她们大多面目模糊,往往只是“好看”或“真好看”而已,没有什么光彩照人的个性。乃谦显然不想做梅里美,也没有塑造卡门的欲望。作为男性读者,你几乎不可能对其中哪个产生爱意,不,你根本不会想到要娶这样的姑娘为妻。她们是母体,代表着乡村,她们的悲剧,代表着乡村的毁灭。
  因此,一个个地单独来读它们,你或许只为其风格惊艳,但结集出版之后,便给我们一个最好的机会,从整体上来加以考量,借此看到被抛弃的农村,被忽视的女性,看到人可悲的条件,外力的无比强大,以及命运的不可战胜。而且必须要认识到的是,这些故事绝对不是童话,不管乃谦笔下的乡村距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遥远,那恐怕都在喻指着我们普遍的困境。
  乃谦大量使用晋北方言写作,这些方言不独存在于人物对话,也广见于叙事部分。这就是他的日常语言。“我从未说过普通话,连大同话也说不准,我的发音带有应县腔。”(《鱼翔浅底》)但你并不觉会因此觉得语言“土”,足见他精心修饰,刻意雕琢。这就是他的文学语言。

2,许多女人,一个女人
  有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那便是作为作家的乃谦,与故事中的乃谦在经历上的高度重合。书中最具“戏剧性”的《换梅》,原也是乃谦自己的故事。
  我厌恶弗洛伊德主义文学批评的陈辞滥调,但下面这个事实并非没有意义。
  《换梅》是书中最后一篇(也是乃谦正在写作中的长篇《母亲》的开头部分),与前面的六篇相比,在风格上有明显的不同:它讲的还是招人/乃谦的故事,但更像“招人前传”,而“我”的叙事角度也改用了第三人称。
  曹乃谦讲过,他是“偷来的孩子”。换梅正是从农村老家偷走了男婴招人,跋山涉水逃到大同,靠要饭活命,后来才与丈夫团聚。招人/乃谦的生母在他被偷一年之后,便病死在村中。很难想像,这样的经历对乃谦的人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至少在小说中,他一次次回到乡村,仿佛在做不断寻找母体的徒然努力。他一次次亲近村中的姑娘,却又一次次束手无策地看着她们被黑暗的农村吞噬,因为他明知自己不能留在村中,否则等待他的命运,只有同样的毁灭。
  这些女人,从最严酷的时代,最贫穷的乡村,短暂地浮现出来,爱情让她们亮了一瞬,然后又在死寂中熄灭,永远地消失。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痛?
  乃谦笔下的女人各有姓名,但他似乎只写了一个。这样的一个女人,受苦受难,没有未来,被贫穷、家族、阶级(成份)、权力、愚昧(既是文化上的,也是政治上的)牢牢监禁,逃不脱,跑不掉。她的个人选择少得可怜,没有丁点儿的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虽然偶有昙花一现的自决,却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加速命运大戏的结局提前呈现,而这结局,终归是万劫不复的悲剧。
  1991年的春天,党中央将我们这一批大学生,送到农村参加“社教”,时间虽然只有两个月,却让我永生难忘。我下乡的村庄,位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库布齐沙漠的边上。我每天带着钱与粮票,到不同的老乡家吃派饭,几乎未闻肉味,算是亲眼见识了贫穷是个怎样的恶魔。有人恶评乃谦写农村,只写吃饭和性交,但这就是昔日农村的灰暗现实。基本的欲望被严酷的、静止的生活死死压住,恰与乃谦的风格高度统一。有一天,我的两个女同学从隔村过来串门,天晚留宿,院墙外竟然聚集半大后生二十余人,手电乱闪,高声叫笑,哄唱小曲,甚至向门板上投掷土块。女同学惊惧而哭,我冲出门外大骂,后生们远远地笑闹,却无一散去。我只能坐在土墙上,在寒夜里守到星光满天。不能说他们心存恶意,你知道,精憋的罢了。
  第一篇《山的后面还是山》写了乃谦与村中青梅竹马的穗儿的爱情,从幼童阶段一直延续到青年,不仅历时最长,也是发生了性行为的唯一一次,语言上的表现亦最为外露:“你这是在给我叫魂儿。因为你知道我的魂儿不见了,你知道我的魂儿早已经回到姥姥村,找穗儿去了。妈妈,这你是知道的。”
  穗儿,和书中大多数农村姑娘一样,被农村吞噬了。乃谦从小便无望地寻找母爱,尽管这一点在《换梅》之前并不清晰。《陨歌》里的柳女旦(“小妈妈”)——一个失去了孩子的苦命女人——第二个出场,她虽然住在城里,但也是来自乡下,只识得“ 毛主席”、“霸王鞭”、“柳女旦”九个汉字。女旦与招人情同母子,夜夜裸身同床共被。招人长大后回来看她,复又同眠,身为半大男生,青春冲动,但终不得其门而入。日后女旦因为误闯毛主席灵堂,被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殴打至死。招人为“小妈妈”净身戴孝,与操持亲生母亲的后事一般无二。
  《陨歌》不是简单的乱伦故事,请注意其中的隐喻:母体、女体、家乡、农村,四体合一,伦理的、阶级的、城乡之间的界限终不可逾越。我以为,这是书中七故事里最用功、也是最好的一篇。

March 16, 2007

怎样读懂文学史上头号天书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自由之书:〈芬尼根的守灵〉解读》,戴从容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28元
康慨/刊于2007年3月5日《中国新闻周刊》,略有改动

  我曾经是心比天高的文艺青年,或许虚荣使然,而不愿放过任何一个以求知为名进行精神自虐的机会,面对塔尔科夫斯基、斯特拉汶斯基和维特根斯坦时,亦曾赤膊上阵,奋勇向前。人家说《尤利西斯》是天书,我毫不退缩。只看故事,戒除联想,天书原也简单。旋即闻听乔伊斯另有一部《芬尼根的守灵》,难度更在《尤利西斯》之上,至今无中译,于是抱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壮志,置《英华大词典》于手边,意欲死磕,结果读得浑身发痒,五心烦燥,终至万念俱灰,方信《守灵》之难读,果非浪得恶名,若无专家指引,贸然入读,必不得要领,甚至完全找不到进入那可憎迷宫的入口,
  新年伊始,得到新书一部:《自由之书:〈芬尼根的守灵〉解读》,如获至宝。书由复旦大学年轻的“乔学家”戴从容博士写成,由词汇、情节、语体等细节入手,进而论及天书的后事与前生。书中还以三分之一的篇幅,收入了戴从容对《守灵》的百余页摘译。
  “河水流淌,经过夏娃与亚当教堂,从凸出的河岸,到凹进的海湾,沿着宽敞的循环大道,把我们带回霍斯堡和郊外。”
  这便是《芬尼根的守灵》著名的开篇,连缀着本书的最后一句,由此形成无尽的循环往复。小说由爱尔兰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1882-1941)完成于1939年,分为四书,主体故事非常简单,即都柏林酒馆老板叶尔委克一家子的一夜惊梦,但情节、人物和文体均十分混乱,语言亦极晦涩。乔伊斯使用了全部的欧洲语言,加上中文、日文乃至梵语,计50种语言。书中6万余词,作者自造的、在任何字典中都查不到的单词,便占去近一半——在此书第一页,你便会赫然见到一个由100个字母组成的超级单词。阅读起来自然障碍重重,似乎每词背后,都深藏着多义的陷阱,又似乎每一个情节,都将你导向迷宫中的死路。
  然而,问世70年来,《守灵》一直引动着众多作家、学者和普通读者的研读狂热。对《守灵》的解读,亦是所谓“乔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捧者称颂此书涵盖了人类全部的历史,甚至自成宇宙。但不管怎样,它绝非乔伊斯心血来潮时捉弄世人的文字游戏,而是筹谋已久,野心勃勃的文学巨制,由《都柏林人》始,经《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和《尤利西斯》,可见乔伊斯艺术追求的清晰线路,到历17年苦行而写成的《芬尼根的守灵》,终于成就了戴博士所称的“自由之书”。
  《自由之书》的著与译,耗去戴从容近十年之功,是到目前为止中文学者在解读《守灵》一事上所做的最大努力。我无力更多妄言其学术意义,但它毫无疑问带给我这样的普通读者以莫大的阅读之乐。在许多篇章里,你会获得类似侦探小说般的阅读感受,不断沿着乔老爷留下的蛛丝马迹逶迤前行,穿行于纷繁庞杂的迷宫,共同破解着一个又一个的语言、宗教和历史的谜题,忽而豁然开朗之时,便要既感叹那做局者的匠心,也要为解谜者的高妙而叫绝了。   
  这当然是一部学术著作,但未必不能达于大众。晦涩难懂的是乔伊斯,戴从容的解读却是学术书少有的流畅与通达。她还不时飞离于具体的文本之外,几番梳理现代主义文学的精神和美学源流,尤其是几代艺术家对自由化境的不懈追求。爱智之人有福了,有此书做向导和指南,便不会再像我那样,孤独而悲惨地承受《守灵》的文虐。

阅读参考:
《芬尼根的守灵》(Finnegans Wake)英文版全文
部分研读著述的汇集:The James Joyce Scholars’ Collection (Edited by David Hayman) 
老克:《岁首年终:芬尼根的守灵夜》

February 11, 2007

最后的天空之后:视角、身份和行动主义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Edward Said by Annie Leibovitz
Annie Leibovitz为萨义德的《权力、政治与文化》一书所拍摄的封面照片局部。萨义德后来对台湾的单德兴说,他不喜欢这张太过“装腔作势”的照片,因为它指涉了奥古斯特·罗丹的“沉思者”。我倒觉得它很不错,Leibovitz女士也很好——上月在《纽约书评》读到Joyce Carol Oates对Leibovitz纽约人像展的评论,此文大谈了一通她对苏珊·桑塔格濒死状态的记录,以及艺术摄影和商业摄影的关系问题。Oates女士的评论好过小说吗?

《最后的天空之后: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美]爱德华·W·萨义德著,[瑞士]吉恩·莫尔摄影,金玥珏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10月,25.80元
康慨 / 应戴兄新伟之约为《南方都市报》而写,以《讲述巴勒斯坦从未被讲述的故事》之题于1月28日刊出,见报时稍有删节


  《最后的天空之后》最早出版于1986年,尽管不是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W. Said)关于巴勒斯坦问题最重要的著作,却是他最容易被接受的图书之一,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是这本书,而非其他同一主题的作品得以在中国率先出版的原因所在。
  此书由萨义德和瑞士摄影师吉恩·莫尔(Jean Mohr)合作完成。萨义德的雄文,配以莫尔的照片,可以称得上图文并茂,既有深刻的文字剖析,也有照片带来的直观感受。
  1983年,莫尔受联合国之托,赴巴勒斯坦拍摄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他带回来的这些照片,真正触动了萨义德,挑动起他的倾诉欲望,让他急于借此向外界诉说过去几十年来巴勒斯坦人没有记录,也不被记录的悲惨的离散生活,因为“这种健忘和粗心历史性地已经成为我们战败于犹太复国运动的特征,还有那封闭的前景,让思想无人思考,叹息没人记录,人们被遗忘,时光被丢弃”。

 

 

 

视角
Palestinian boy by Jean Mohr  凡论及巴勒斯坦人的不幸遭遇,萨义德总在使用“我们”。只有在更为个人的叙述中,他才承认自己外来者和旁观者的身份。的确,他是巴勒斯坦人,但只是“碰巧”在那里出生——1935年,他母亲因为对开罗的医疗水平放心不下,才到耶路撒冷生产。他生在一个阿拉伯基督教家庭,他的父亲早已是美国公民。他在埃及长大,受教于当地的英文学校,后到美国继续学业,长期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一生中只有很少几次回访巴勒斯坦的短暂经历。
  这样的家庭背景和人生轨迹,注定了他在审视巴勒斯坦时的外在角度。当他面对莫尔的照片,也便立刻接受了其拍摄者的欧洲视角。而对一个“真正的”巴勒斯坦人来说,这些静态的、日常的照片也许毫无意义,不能泛起些许的内心涟漪。
  “它们可以是在阿拉伯世界任何地方拍摄到的场景。没有明确的地理位置。”萨义德写道,“这些照片是沉默无声的,它们似乎渗透着一种呆滞,胜过它们所表达的任何意思。”
  这些构图讲究的黑白画面,与我们常见的关于巴勒斯坦的新闻照片截然不同,后者所表现的东西,用两个字便足以形容:暴力,这也几乎构成我们对巴勒斯坦的全部观感:无尽的爆炸和刺杀所导致的死亡,无尽的压迫和反抗所造成的绝望。但相对于上述经验,莫尔的照片却出奇地平静详和。作为外在的观看者,只有将上一种认知引入其中,你才能体会到两种印象之间的巨大反差所造成的强烈的内在冲突。
  照片所传达的东西,远非“我们不是恐怖分子。我们爱和平。我们也有生活”那样简单,在它们平静的表面之下,是萨义德所称的“呆滞”,这也许孕育着更大的危机。在访谈录《权力、政治与文化》中,他指出了所谓“恐怖主义”的根源所在:“现在正在戕害中东地区的,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挫折感。……那里存在着一种无力感、停滞感。”

身份
The broken glasses by Jean Mohr  “身份——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什么——很难在流散中继续维持。”萨义德写道,“其他人大部分把身份视为理所当然。但巴勒斯坦人却不能。”
  《最后的天空之后》有相当的自传成分。萨义德在书中提及姓名给他和他父亲带来的困扰:“我的父亲倾其一生想要摆脱它们,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耶路撒冷’。”
  他父亲本名瓦迪,后自改为威廉斯,日后成功地逃离了巴勒斯坦,并且给自己的儿子起了英国王子的名字。爱德华却为此苦恼半生。
  在其回忆录《格格不入》的开篇,他详细地描述了身份上的间离感:
  “我费去约莫五十年,才习惯Edward,或者更精确地说,才比较不再那么不安于Edward,这个像轭一般安在Said这个道地阿拉伯姓下的蠢笨英文名字。”
  名字与身份的认同不可分离。四十年前,女红卫兵宋彬彬被阴差阳错地改名为“宋要武”,见证了一个错乱的时代,也给她本人带来莫大的困扰。同样是四十年前,卡修斯·克莱(Cassius Clay)变为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的过程背后,也是对身份的痛苦求索。更为极端的是前度歹徒和黑人分离主义领袖马尔科姆·利特尔(Malcolm Little)的更名举动,他以不知所源的马尔科姆·X(Malcom X)来凸显被褫夺的身份,表达黑人被掳掠历史的强烈抗议。
  莫尔的照片见证了巴勒斯坦人身份的丧失,以及萨义德反复使用的“离散”(dispersion,他拒绝采纳取自犹太人历史的Diaspora)状态:“离散是一系列没有姓名和上下文的肖像。画面大多不加解释,没有姓名而且无声沉默。”
  他们无视你的存在。既无视你作为一个联合国决议下的国家的主权,也无视你作为一个民族的现实存在。在访谈录《权力、政治与文化》中,萨义德反复提到巴勒斯坦人的绝望:“这是身为巴勒斯坦人很真实的境遇。人们不但否定你的政治主张和权利,也否定你的历史,完全漠视你身为受难者的事实。”

行动主义者
  萨义德晚年最著名的形象,来自酿成所谓“投石”事件的一幅照片。事发于2003年7月3日,萨义德到贝鲁特做私人访问后,前往南黎巴嫩探访当年5月以色利军队撤出后的原被占地区,在Kfar Kila村的黎巴嫩边境一侧,头戴棒球帽的萨义德教授被人抓拍到正在向远处的以色列军队做出投石的姿态。照片第二天即在以色列报纸上刊出,迅速在美国和欧洲引起多方抗议。一些人要求哥伦比亚大学对他除名,奥地利的一次学术会议也因此收回了对他的邀请。
  投石照片大大强化了萨义德的行动主义思想家形象,而负面的影响是,他面对保守的学术界时原本脆弱的公正名声受到了更大的损害。一个月后,在接受以色列记者沙维特的采访时,他轻描淡写地将这次事件称为喜剧,并说自己只是在和儿子比赛谁能将石头扔得更远。(见《权力、政治与文化:萨义德访谈录》。)
  但无论如何,照片中的投石姿态与人们对萨义德的一贯想像完全吻合。多年来,他一直是巴勒斯坦事业在西方最雄辩的代言人,不管他是否戴着棒球帽,都没有人为那个姿态感到吃惊。几十年来,他不正是以文字为石,投向巴勒斯坦人的加害者吗?
  尽管萨义德无数次重申,对以色列平民的杀戮没有任何道德基础,他也从来不是大屠杀否认者,并且力劝巴勒斯坦人正确对待以色列人所遭受的历史劫难,但还是被反对者贴上“恐怖教授”(Professor of Terror)的标签。在他自己的阵营里,他也更多地被视作“爱德华”,而非可以信赖的“萨义德”。他始终都在批判阿拉伯世界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唯美国人马首是瞻的消极态度,称之为“震耳欲聋的沉默”。1993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与以色列签署奥斯陆和平协议之后,他却公开指责次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阿拉法特做了一笔糟糕的交易,从而使巴勒斯坦自治机构成为以色列“军事占领的心甘情愿的协作者(willing collaborators),类同巴勒斯坦人的维希政府”。
  萨义德曾经是志在巴勒斯坦独立建国的“两国论”的坚定支持者,但在奥斯陆协议之后,特别是在以色列定居点不断扩张的情况下,他感到原来的构想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他从新南非的经验获得启发,转而重提“一国两族”(a bi-national state),即“一个国家,两个民族”,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世俗的民主制度下平等共存。
  然而现在,一国两族比两国并立更难以实现。以色列人深刻地惧怕这一前景,一国两族只会使犹太人变成民主制度下的少数民族,更进一步地被阿拉伯世界所包围。此前沙龙政府挑动冲突,进而采取撤离加沙,建造隔离墙等一系列单边行动,恐怕正是为了强化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隔离状态,以保证以色列人在多数民主制度下的统治地位。
  《最后的天空之后》的书名来自巴勒斯坦诗人马哈穆德·达威什的作品:“在最后的国境之后,/我们应当去往哪里?/在最后的天空之后,/鸟儿应当飞向何方?”
  萨义德死于2003年9月25日。此后乱局更甚,巴勒斯坦的前途仍然没有答案。

关于爱德华·萨义德,您也可参阅:
《天空离散 乡关何处》

February 1, 2007

这个“弱智”和“庸人”的时代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英]弗兰克·富里迪著,戴从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13元
康慨 / 刊于2005年《中国新闻周刊》

  在爱德华·萨义德于2003年、苏珊·桑塔格于2004年相继去世之后,关于知识分子已经“消失”的哀惋之声不绝于耳。不久前,被称作中国“知识分子良心”的巴金离世,也在很多人的内心深处唤起了颇为相似的感受。
  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今日之“良心”何在?这个问题切中了我们时代生活的一大要害——知识阶层的沉默或媚俗,精英们的无所作为,回避或放弃自己的社会和政治责任,以及在根本问题面前的集体性失语。
  “政治上冷漠,思想上被动,对社会事务毫不在意,更关心经济保障,全部精力都放在个人生活上。”富里迪在本书中转引的这段对50年代西方所谓“沉默的一代”的描述,正是今天我们自身的写照。
  “知识分子”一词源自法语,雅克·勒戈夫在《中世纪的知识分子》一书中说:“‘知识分子’一词出现在中世纪盛期,在12世纪的城市学校里传开来,从13世纪起在大学中流行。它指的是以思想和传授其思想为职业的人。”
  18世纪的启蒙运动确立起知识分子的社会职能,经由德雷福斯案和萨特,突显其代表公众利益进行政治批判的含义。但是,这一变化过程与中国式的“知识分子”定义无关。
  在纽约任教多年的史学家唐德刚在最近出版的一本书中说,与英文中的intellectual不同,汉语里的“知识分子”近似俄文的intelligentzia,系“读书人”(脑力劳动者)的泛指。
  但是,“把脑力劳动者与知识分子区分开来是非常重要的,”富里迪认为,定义知识分子的,“不是他们做什么工作,而是他们的行为方式、他们看待自己的方式,以及他们所维护的价值。”他援引刘易斯·科塞的话说,知识分子“为思想而活,而不是靠思想生活”。
  我比较认同萨义德的说法:“这并不总是要成为政府政策的批评者,而是把知识分子的职责想成是时时维持着警觉状态,永远不让似是而非的事物或约定俗成的观念带着走。”
  不幸的是,今天的知识日益成为工具和产品,服务于经济目的,从而模糊了知识与真理之间的联系。“通过把知识细分为各种知识,知识分子的地位被削弱”。而知识分子本身,竟也对这种实用主义和技术专家的分工安排感到满足。
  富里迪重点谈及教育制度。他指出,在开放、民主和多样化的口号下,教育机构放弃了学术标准,不断屈尊俯就,一味迎合公众,从而造成学术水准的低下,促成了我们时代的“弱智化”,以及弥漫整个学术界的“庸人主义”。
  造成上述这些局面的另一个原因是,保守阶层和统治集团把知识与潜在的危险联系在一起,“因为人们觉得太多的教育和知识会导致动乱事件的暴发。”
  对人文知识分子的不信任和警惕,在很多社会中,都有其根深蒂固的传统。在某一极端的时代,知识分子可能连技术专家的地位也得不到保证,他们被贬损,被羞辱,被改造,他们自以为精英的信心和责任感被摧毁。所有这一切,如果不是出于报复,也是要使他们成为驯顺的、无害的,以及与公众事务相隔绝的绝技术工具。
  然而,过去的政治高压未曾完全实现的目的,如今却由于知识分子的主动迎合、自我去势,而变得皆大欢喜。一个自我封闭、自给自足、高度职业化和圈子化,且有一套运转良好的体制供养,并维持着的庸人主义知识阶层,难免令人失望。

January 30, 2007

格里·亚当斯:恐怖分子如何驯化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昨天爱尔兰岛各大报都在头版刊出格里·亚当斯(Gerry Adams)的新芬党投票决定支持北爱警察制度的消息。
  82年来,爱尔兰共和军不断对警察实施暗杀。现在亚当斯说,该党的表决结果有可能永久改变北爱的政治格局。他敦促Ian Paisley的统一党(DUP)与新芬党分享权力。
  暗杀和起义是政治,议会和投票也是政治。
  我手头还几本与爱尔兰乱史有关的书,Henry Patterson的Ireland Since 1939 (OUP, 2002),Marc Mulholland的The Longest War: Northern Ireland’s Troubled History (OUP, 2002),以及MLR Smith的Fighting for Ireland? (Routledge, 1997)。
  下图是1月29日在都柏林出版的《爱尔兰独立报》(Irish Independent)的头条,我做了个小剪报——图中那个红色曲别针可是大有来头。它出自blogosphere里著名的曲别针男Kyle MacDonald,就是那个用小别针换大别墅的加拿大小伙儿。真怪,现在当你要找曲别针时,就会马上想到曲别针男。
  后附2004年我的一篇旧文,介绍格里·亚当斯这位昔日的恐怖分子,今天举足轻重的政治明星。文中很多素材来自Fintan O’Toole当年发表在《纽约书评》的文章。您也可参阅另一个爱尔兰,赤贫的爱尔兰

Gerry Adams on the frontpage

恐怖分子如何驯化
康慨/刊于《创意》杂志(2004年,上海)

  爱尔兰有一本叫《VIP》的名人杂志,在2003年9月份那一期的封面上,照例印有多位名人和明星的照片:一位电视节目主持人,一位“神奇胸罩”广告的模特儿,一位英国老贵族,但尺寸最大的一幅,却是一个面带微笑,衣着随意,戴眼镜,蓄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士,上书大字标题为:“格里·亚当斯展现鲜为人知的超凡领袖魅力”。
  好一副慈眉善目的笑颜!然而,在过去30年里,此人却被公认为北爱尔兰地区最大的恐怖分子。格里·亚当斯——过去在贝尔法斯特(北爱首府)连小孩听见都会吓得不敢哭闹的可怕名字,爱尔兰共和军(IRA)的政治组织新芬党的党魁,如今在这篇封面文章里,却将自己修饰一新。他说自己既非臭名昭著的共和军成员,也与该组织的一系列恐怖活动绝无牵连,不仅没有参与,更未组织、策划,甚至事先毫不知情。他的日常生活再简单不过,喜欢狗、红葡萄酒和爱尔兰产的Guinness牌黑啤酒,而且常常因为“动人的音乐和甜蜜的回忆”而感动得落泪。
  这一人生得意、事业有成的“新好男人”形象,倒是非常适合《创意》杂志的风格,倘若信了他所说的话,这张笑脸想必也有资格登上《创意》的封面。殊不知,这笑脸是十几年来世界上最大的政治“创意”之一,实在与多年来人们记忆中那个双手沾满妇孺鲜血的魔头大相径庭。所以,《VIP》所刊此文在英国产生的轰动效果,一点儿也不亚于一颗炸弹的威力。街谈巷议,报刊电视,一片哗然,至今未有平息。大洋彼岸,2004年2月27日的《纽约书评》还重提此文,以《恐怖分子的驯化》为题,刊发奥图尔(Fintan O’Toole)的文章,评论爱尔兰记者埃德·莫罗尼(Ed Moloney)2003年9月出版的《爱尔兰共和军秘史》(A Secret History of the IRA)一书。

  奥图尔说,亚当斯利用传媒为自己打造的这个新形象,证明了他的政治谋略惊人的成功。直到1994年克林顿总统签发特别签证准许他入境美国之前,亚当斯还是个为国际社会所唾弃的“贱民”(pariah),爱尔兰政府不准广播和电视媒体发表任何对他的采访,在英国,则要由配音演员来重述他所说的话,节目才可播出。所有这些禁令,都是因为他被这些国家的政府视为恐怖分子,尽管他领导的新芬党是合法政党,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他本人与爱尔兰共和军的罪案有关。然而,正如莫罗尼在书中所指出的那样,30年来,亚当斯私下里一直是共和军的首要领袖之一。
  早在1972年7月,英国政府在伦敦安排了一次与共和军领导人的会谈,而共和军提出的与会条件之一,便是警方须将时在狱中的亚当斯开释并让他参与会谈。那一年,亚当斯不过23岁。而据次年1月美国驻都柏林使馆给华盛顿的报告,也称亚当斯“仍然是贝尔法斯特一个活跃的军事指挥官”,领导IRA的“三驾马车”之一。此后作为新芬党的党首,亚当斯一直明确支持使用暴力手段,以达成迫使英国撤出北爱的政治目的。“不管直接还是间接,亚当斯的双手都沾满了鲜血,”奥图尔说。
  在共和军内部,亚当斯地位迅速上升。很多人认为他曾参与发生在1972年7月的“血腥星期五”事件,当时,共和军在贝尔法斯特引爆了20颗汽车炸弹,炸死9人,伤130人,死者中只有两名英军士兵,其他均为无辜平民,包括一名14岁男孩。作为指挥官,亚当斯还在共和军内部建立了两个享有特权的部门,其功能是“反特”——侦查并谋杀告密者。按照莫罗尼的说法,这两个部门的名字被称作“未知”(the unknowns),它们“直接对亚当斯负责,并且只接受他一人的命令”。
  1999年3月,在英国和爱尔兰政府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爱尔兰共和军终于公开承认曾“杀害并秘密埋葬”过十人,并为因此“对受害者家庭造成长久痛苦的不义之举”公开道歉。随即有9处秘葬之地被公开,然而,虽经当局全力搜索,也只寻获三具遗骸。莫罗尼认为,另有三具失踪者,是1972年由亚当斯下令杀害的,此三人中有两人是共和军成员,他们向英军通风报信,直接危及亚当斯本人;另一人名叫珍·麦康维,是10个小孩的寡母,至今仍然“失踪”,因为此桩谋害之罪实在太过残忍,共和军难以承担如此恶名。莫罗尼没有明确指出是亚当斯直接下令秘葬了这位寡母,但他写道:“很难相信这样一道命令是在他(亚当斯)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
  亚当斯公开否认上述他所谓“无理且无耻”的指控。不过,这种否认难以服人,因为亚当斯同时否认了他与爱尔兰共和军的一切瓜葛,他就此所作的声明明显缺乏可信度,在涉及任何具体问题时,他的话已经难辨真伪。亚当斯将自己放在了一个如此微妙的位置之上,以至于他就自己的历史所作的任何发言,听起来都像是在推卸责任。

  1978年2月17日,爱尔兰共和军在贝尔法斯特市郊的拉蒙(La Mon)酒店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造成12名无辜新教平民丧生,其中有三对夫妇。以炸药和汽油混合而成的土制炸弹掀起巨大的火球,将一些死者几乎烧成灰烬,最后不得不借助牙齿记录才得以辨清身份。亚当斯后来在自传中称自己与此无关,且“为此深感震惊”,“因这一罪行而沮丧,并被死伤者深深触动”。然而,以他当时在共和军内“头号军师”的地位,他不可能是清白的。
  1982年10月,共和军绑架了一个名叫汤米·考克兰的新教徒,后者曾参加过当地新教社区的民兵组织“北爱防卫团”,随后,另一个新教武装帮派绑架了一名天主教徒作为人质,要求用他向共和军换回考克兰,但共和军随即将考克兰虐杀。事件轰动一时,显示出北爱的暴力已到何种血醒和无理性的程度。
  按照亚当斯的说法,拉蒙惨案和考克兰之死给他带来的“震惊”,让他开始反思共和军“武装斗争”(armed struggle)的口号,这是他走上和平之路的转折点。但是,真正促成这种转变的,也许不是良心,而是实力。惨案发生四年后,撒切尔政府以绝对优势从阿根廷人手中夺回了福克兰(马尔维纳斯)群岛,或许让正在逐步控制了新芬党的亚当斯意识到,以共和军的恐怖行为,不可能在英国政府的决心和实力面前获胜。撒切尔夫人为了万里之外的小岛,不惜冒着巨大的政治和军事风险与别国开战,又怎能向只有区区数百名极端分子的恐怖组织低头,而将英国的大块本土拱手相让呢?
  如果说马岛战争让亚当斯明白共和军的“武装斗争”不可能获胜的话,那么,另一件事则使他看到,走政治道路或许可行。
  1981年3月1日,在狱中服刑的共和军成员为获得政治犯待遇开始绝食,但撒切尔夫人在下院发表演说称:“对共和军囚犯让步就是给他们颁布屠杀无辜的许可证。”此言一出,全球哗然,法国抗议的民众甚至喊出了“撒切尔是杀人犯”的口号。至5月21日,首批十名绝食囚犯全部死亡。绝食事件不仅在爱尔兰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爱尔兰共和军的形象,相对于几十年的暴力史,这次,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共和军成员便从暴徒变成了殉道者。共和军在北爱民望急升,绝食抗议的领袖博比·桑茨甚至于1981年4月被选为英国议员。随后数月之内,又有两名共和军囚犯赢得爱尔兰共和国的议会普选。
  这一戏剧性事件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尚武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可以在重大的选举战中获胜,这使得他们从此不必再去寻求共和军残暴恶行的支撑。如果政治路线走得通,暴力的日子就不会长久了。

  随着1990年代中期北爱和平道路的逐步进展,亚当斯开始全力扭转自己的公众形象,以适应形势的变化。他成了一个为和平大业殚精竭虑的人,忙于完成史诗般的壮举:让爱尔兰共和军这个世界上最著名之列的恐怖组织放弃暴力,接受完全政治化的路线。一切都经过精心的谋划,在转变期间,他的形象和作用必须是双重的——如果他无法以民主政治家的面貌示人,他便不可能得到谈判桌上的一席之地,反之,如果他不能显示出自己仍然控制着爱尔兰共和军,那么,他也无法以结束暴力行动作为自己的谈判筹码。
  于是,喜欢花草、美酒的政治家亚当斯,逐步取代了恐怖主义的教父亚当斯。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步骤,1996年,亚当斯的自传《黎明之前》(Before the Dawn)公开出版,书中几乎将他与共和军的关系洗刷的一干二净。在为该书促销接受媒体采访时,亚当斯甚至断然声称,他从未加入过共和军,也从未参予过任何暴力事件。此时的国际传媒和相关各国的政府,正对和平进程何去何从忧心忡忡,故而宁愿看着这位他们昔日眼中的魔头到处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不愿站出来驳斥他,权当那些话是我们所谓“善意的谎言”吧,一切为了和平!
  2003年11月,新芬党在纽约举办了一个晚餐会,会上介绍亚当斯出场时,甚至将他形容为当今世上的007詹姆斯·邦德。
  一个几乎穷其一生反对英国统治的恐怖分子,现在竟然与死心塌地为大英帝国效力的特工相提并论,这是何等的魔幻场面。
  尽管《秘史》一书揭了亚当斯的老底,但正如奥图尔所指出的,其作者莫罗尼对亚当斯本人并无恶感,相反,此书的本意是想通过对亚当斯角色戏剧性转变的真实纪录,来褒扬他与时俱进的政治技巧和化干戈为玉帛的历史成就。因为无论如何,和平总是民意所向,炸弹却不得人心。

背景
  爱尔兰共和军成立于1919年,成立之初便对英国打了三年的游击战,迫使英国政府同意爱尔兰南部26郡自治。1937年爱尔兰共和国成立后,共和军继续进行暴力活动,以求统一仍处英国统治下的北部六郡。两年后,爱尔兰政府宣布共和军为非法,该组织被迫转入地下。1954年10月,共和军宣布停止在爱尔兰南部的军事活动,集中袭击驻在北爱的英军。直至1994年8月31日,爱尔兰共和军宣布从午夜起彻底停止一切军事活动,实行“无条件的和不限期的”的停火。但1996年2月9日和18日,共和军在伦敦接连制造了两次爆炸,北爱和平进程一度严重受阻。1997年7月19日,爱尔兰共和军发表声明,宣布从20日中午起开始正式停火。但和平并未完全达成,共和军内部一个名为“真正的爱尔兰共和军”的极端派别,仍在继续发动恐怖袭击。
  爱尔兰共和军也是小心翼翼但长盛不衰的电影题材。比如丹尼尔·戴·刘易斯主演的两部:《因父之名》和《拳手》,以及尼尔·乔丹导演的两部影片:早年大获好评的《哭泣的游戏》,以及前几年的《迈克尔·柯林斯》,后者讲述的正是爱尔兰共和军早期的暴力抗争。2003年得到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的爱尔兰影片《血腥星期天》,更试图以纪实手法重述1972年1月30日英军开枪镇压北爱和平示威的血腥过程。
  这些都是不错的电影啊,找来看看吧。

回复赵老师留言时,赫然发现,今天正好是“血腥星期天”25周年纪念日,遂补一段在下面:

■ 血腥星期天:《风吹稻浪》(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是2006年的影片,可惜我还没找出时间来看。《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由Paul Greengrass完成于2002年,正是北爱历史上的“血腥星期天”事件三十周年。事发于1972年1月30日——天啊,我刚发现,就是今天!——在北爱的Derry,IRA发动天主教徒游行,英军(the 1st Battalion of the British Parachute Regiment)开枪镇压,街头大惨案,26位示威平民中弹,13人当场殒命,其中六人未成年。四个半月后,又一人枪伤不治而死。另两人奔逃时被军车撞伤。被封锁的Wikipedia上对此事件有极为详细的介绍,包括死者名单,事后的调查(两次),及其对北爱政局的影响,可惜我们很难看得到。

January 17, 2007

那个愤怒的人哪里去了?

Martin Scorsese
两个斯科塞斯:1月15日获金球奖最佳导演奖的马丁·斯科塞斯与昔日的革命青年马丁·斯科塞斯

《斯科塞斯论斯科塞斯》,[英]大卫·汤普森、伊恩·克里斯蒂编,谭天、杨向荣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24元
康慨/2005年6月

  多年来,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被很多人视为在世的、从未得过奥斯卡奖的最伟大的美国导演,今年(指2005年)依旧如此。三个月前,《飞行家》一片再次与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两尊奥斯卡金像无缘。
  他的一再落选,并不出人意料。他是好莱坞的王牌导演,骨子里流淌的却是纽约的血。他是主流电影的大师,也不缺少离经叛道的精神和实践。但他说到底是个妥协者,调和多过坚持。如他所言:“我是一位美国导演,那也就是说,我是一位好莱坞导演。”
  伍迪·艾伦和斯皮尔伯格,是美国大师级导演的两个方向,但一个极东,一个极西,都很纯粹。斯科塞斯呢,好像不太东,也不太西。
  他两边都不讨好吗?有一点儿。那么,这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斯科塞斯论斯科塞斯》一书或许提供了答案。但它既非电影理论专著,也不能被称为严格意义上的自传。事实上,本书的骨干部分是斯科塞斯对自己电影生涯的回顾,两位编者又以他的成长背景作为补充,稍加串连而成。
  我看到的第一部斯科塞斯的电影,是十五前大学电教馆里放映的模模糊糊的《金钱本色》。在筹拍此片时,斯科塞斯也真切地领悟了钱的力量。
  “电影这一行现在已完全由商人主导,我如果还想继续拍有个性的影片,就必须向这些商人证实我确有票房价值。”斯科塞斯说:“当1970年代初期我踏入电影界时,大片厂的时代已经结束:那是一个全然不同的旧体系,是一个封闭而又天真,只对本身忠实的世界。”
  斯科塞斯的很多影片,我都看了不止一遍。我喜欢《喜剧之王》、《愤怒的公牛》、《好家伙》,甚至也喜欢《恐怖角》和《出租汽车司机》。早期的、愤怒的更喜欢一些。
  《金钱本色》在1986年票房大卖之后,他马上投入到下一部“有个性的影片”——1987年的《基督最后的诱惑》中去了,并因而被送上了一场席卷整个西方社会的争议的顶峰。
  斯科塞斯生于纽约一个虔信罗马天主教的意大利移民家庭,从小的第一志愿,不是当导演,而是做教士。《基督最后的诱惑》是他对自己宗教体验的一次检讨。片中将耶稣还原成了人,一个曾经的罪人,这绝难为保守社会见容。在书中,斯科塞斯详述了影片筹拍的完整经过,尤其是贯穿始终的争论和压力。
  这一次,个性似乎发挥的太过恣肆,此后,他便再未拍出过这么“有个性的”影片。1991年的《恐怖角》之后,他的愤怒几乎完全平息。他开始尝试更多的题材,如满目华丽古装的《纯真年代》,关于中国西藏的《活 佛传》,却招来越来越多的影评家说他渐趋平庸的指责。
  他妥协了吗?或者说,他是为了奥斯卡奖,妥协的过了头吗?他本人并不承认这一点。
  “我认为电影学院(奥斯卡奖的评审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坚持好莱坞黄金时代价值理念的机构。我的电影代表的理念正好与之相反。”斯科塞斯1992年在柏林电影节上说,“无论我是否想得到这个奖,我都得接受这个事实,因为我更需要的是电影。”
  本书是迄今在中国内地出版的几乎仅有的一部斯科塞斯专著,内容丰富,但中文版并不完整。2004年底,此书在美国新出了修订版,增补两章,分别论及1999年的《我的意大利之旅》,以及2002年的《纽约黑帮》两部影片。中文版则只到《赌场》为止,那已是十年前的老片了。

January 3, 2007

天空离散 乡关何处

Filed under: Review┊书评

《最后的天空之后: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美]爱德华·W·萨义德著,[瑞士]吉恩·莫尔摄影,金玥珏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10月,25.80元
康慨

  爱德华·萨义德(1935-2003)六岁那年,母亲带他去拉马拉的一所学校看杂耍表演。他中途去上厕所,回来时,引座的童子军说什么也不让他进礼堂的门。
  “我永远辛酸地记得,那时我所突然感到的距离感,远离熟悉和愉悦的一切——母亲、朋友、演出。”四十多年后,萨义德在《最后的天空之后》一书中回忆了这个细节,并写道,“突然,我舒适生活中的这一裂缝,教会了我分离、孤独和苦恼厌倦的含义。”
  个人经历不可避免地与民族命运交织在一起。1983年,萨义德看到瑞士摄影家吉恩·莫尔在巴勒斯坦拍摄的当地人日常生活的照片,痛苦的乡愁、巨大的悲悯和绝望的愤怒被再度唤醒。三年后两人合作出版的《最后的天空之后》,是关于民族离散的动人散文。
  在莫尔的黑白照片中,“离散是一系列没有上下文的肖像”。而在萨义德的笔下,离散成为民族的悲剧:   

  “没有直线可以连接家和出生地、学校以及长大成人的地方,所有的事件都是偶然事故,所有的发展都是偏离主题,所有的住处都是游离失所。我们在不可名状的地方逗留,既非这里,也非彼处。”

  巴勒斯坦诗人马哈穆德·达威什传神地写出了这种境遇,并被萨义德引为书名:

  在最后的国境之后,
  我们应当去往哪里?
  在最后的天空之后,
  鸟儿应当飞向何方?

  对中国人而言,巴勒斯坦人的境遇似乎只是遥远的电视新闻。他们要么是悲惨的难民,要么是嗜杀的恐怖分子,或者是街头对天鸣枪的群氓,以及面对自动步枪、催泪瓦斯和装甲车投石的瘦小儿童,甚至只是大胡子、方格头巾、绿军装和腰间的手枪(然而随着阿拉法特的死去,这一相对清晰但绝不准确的形象也不复存在)。因此,本书是我们了解巴勒斯坦、巴勒斯坦人和巴勒斯坦问题的难得机遇。
  尽管萨义德也指出了巴勒斯坦人悲剧的某些自身原因:混乱、过度、无人纪录的过去,缺乏指明未来的历史经典,以至阿拉伯世界内部的倾轧,但是,悲剧最大的成因仍然来自以色列。“对于我们而言,再也没有被无可避免地视作是犹太人的敌人更加糟糕的不幸。我认为没有更加糟糕的精神上和政治上的命运了,完全没有,没有更糟糕的,没有。”他不无愤怒地哀叹道,“从大屠杀的观点来看,我们就像是在操场上玩耍的孩子那样无足轻重。”
  《最后的天空之后》写于20年前,已无法就萨义德关于巴勒斯坦的政治主张,提供一个完整的、毕生的概貌。因此,我们有必要做些额外的交待。
  作为巴勒斯坦独立建国的早期支持者,萨义德却在20世纪90年代初公开反对奥斯陆协议,理由是巴勒斯坦不可能由此得到真正的独立,并为此一度与阿拉法特交恶。此后他转而呼吁“一国两族”的解决方案,谋求建立一个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平等共存的单一国家,其国土将包括现在的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1967年之前的以色列。
  晚年的萨义德继续从以往的激进角色上后退。在去世前一个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他以自己35年来的政治和学术实践,再次呼吁巴勒斯坦人正视犹太人的现实存在和所遭受的历史劫难:“首要之举是,在巴勒斯坦/以色列为平等而进行的斗争,应该指向一个人道的目标,即共存,以及不再有镇压和拒绝。”

December 4, 2006

与安东尼奥尼一起拍电影……或者挨揍

《与安东尼奥尼一起的时光》,[德]维姆·文德斯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22元
康慨/2004

  1993年,我在一个八集电视剧中担当场记。我们没有分镜头剧本,也不是同期录音,因此我不仅要熟记剧本上的台词,还要记下现场在镜头前发生的一切,既要保管全部磁带,也要负责每天为导演背着保温壶和可折叠的木头马扎,屁颠颠地过河穿林。我是个好场记,后来此剧在剪辑台上的高效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在拍摄期间,我还是无来由地挨了女导演的揍。
  那场戏是男二号要为病中的女一号熬汤,我们借了某个酒店的房间拍摄,场地狭小,我和导演只好挤进卫生间,躲在摄影师的屁股下面。酒店不许生火,道具部门只能往锅中倒进开水,实拍时,男二号一掀锅盖,却发现热腾腾、暧洋洋的蒸汽全无踪影。导演大怒,道具组的人都在门外,老太太竟然将厚厚的剧本一把砸在我的头上。
  按照维姆·文德斯在此书中的记述,他与安东尼奥尼在联合执导《云上》(Al di là delle nuvole)一片时,也有和我相同的遭遇。虽然他是导演之一,但面对着彪炳影坛的大师,伴君如伴虎,仍旧免不了被易怒的老头子打上一拳。
  挨了揍的文德斯,和挨了揍的我一样,反应是一致的——愤然离开现场,而后在别人的劝说下重回岗位,再通过某种方式找回自尊。文德斯的方式是象征性地回敬大师一拳,而我从此不再为导演背水壶,让她老人家和我一样喝瓶装的矿泉水。
  剧组的混乱程度,往往是银幕前的观众难以想象的,无论多么经典的影片,多么伟大的导演都不能例外。控制现场的能力,是一切导演工作的基础。有人天生具备领袖气质,有人则靠天才、机智、亲善、经验或是名望折服众人。1994年,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年已82岁,体衰力竭,中风10年后,几乎无法说话,记忆力难以连贯,只能用左手表达意愿,“他却还能掌控一部电影,以熟练和自信执导它,从而把他内心的影象投射成外部的真实世界。这一切尤其显得非同寻常。”
  但是,考虑到安东尼奥尼的身体状况,制片人还是邀请了文德斯加盟,共同执导《云上》。此片包括安东尼奥尼执导的四个相对独立的“不可能实现的爱情故事”,加上文德斯拍摄的连缀段落,统成全片。文德斯绝非影坛上的无名小卒,此君乃另一种类型片——公路片的大师,其成名作《德克萨斯的巴黎》20年前即在中国公映。
  两个大导演共同出现在现场,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不仅表现在他们对电影美学的不同理解,更由于对影片控制权力的明争暗夺。所幸文德斯性格温良,甘当配角,并长于以黑色幽默的方式消解冲突,他在拍摄期间所写这本日记中对此的描写,和他对安东尼奥尼的刻画一样精彩。后者的确令他折服,“他战胜残疾,缓慢但稳妥地令他的电影成形,这令他赢得我们每一个人的尊敬,”文德斯由衷地写道,“我记得他一句经常被引用的话——‘生命对我而言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拍电影’。他向我们证实了这句话,并且他证实它的方式要求我们每个人也这样做。”
  书读到一半,我忍不住又把《云上》找出来看了一遍。十年前看第一次看它时,它并未让我太过信服,今天重温此片,感觉并未有什么质的变化。唯一不同的是,由于本书的缘故,我看到了更多画面之外的东西,从意大利多变的天气到安东尼奥尼的不屈,仿佛是和文德斯一起,在看安东尼奥尼拍电影。
  不久前,北京举办安东尼奥尼的回顾展,我挑了心仪以久的《中国》(Chung Kuo - Cina)去看。这部长达3小时40分钟的纪录片拍摄于1972年,由于当时严苛的政治环境,安东尼奥尼的摄影机必须以严格规定的线路和角度前进,尽管他不断尝试小越雷池,但我边看边想,这又何尝不是安东尼奥尼想要的一种规定情境呢?文德斯在评价安东尼奥尼的影片时,有一句话:“我想‘间离’是他的主题:分离、不相容、疏远。”所言极是。

December 2, 2006

These two people……文德斯与故事


These two people……那个难忘的段落。小心,其长度超过10分钟。

《文德斯论电影》,[德]维姆·文德斯著,孙秀蕙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5月,28元
康慨/2005

  维姆·文德斯(Wim Wenders)将“故事片”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自然时间的先后顺序拍摄,开拍之前不知道结局,另一类以传统的跳拍进行,并早已对故事的结尾了然于胸。前者开放,后者封闭;前者自由,后者讲究纪律;前者由内而外,是在寻找故事,而后者则想方设法,让故事不落痕迹。
  这样分类,已可知文德斯的喜好。1972年,他在西德痛苦地拍完霍桑的《红字》(Der Scharlachrote Buchstabe),从此发下毒誓:“《红字》记录了我不会再在类似的情形下工作,我甚至不要再拍另一部不许有汽车或加油站或电视机或电话亭的片子。”——葛优在拍完周晓文的《秦颂》后,也对古装片心有余悸,说以往自己在镜头前一紧张,手就伸裤兜里了,可是,在战国时代的服装上,哪里找得着裤兜呢?
  文德斯从此对强加于他的故事敬而远之:“情感只可能存在于没有限制情况的影片中,既不限制片中出现的事物,也不限制他们出现时的情况。”
  那一年,他只有27岁,已经比用尽一生来寻找个人解放的大多数好莱坞导演,更早地确定了自己的美学方向。

  本文第一个句子里的“故事片”一词,我加了引号。因为文德斯的故事片,内涵大过我们通常的定义。我们所说的故事片,大概类同于他的第二类。他在本书中谈到自己在摄影机前的初次体验:拍摄着公路,一直拍下去,但有个男人从路上横穿而过,摄影机后面的他,便随即产生了压力——属于导演的焦虑。一种不由自主的冲动,驱使他跟随镜头中的这个人,因为故事已经产生,他必须将它进行下去,直到结局出现。
  这样的故事是开放的,只有开篇,尚无结果。一切都有待于去寻找。
  从中或许可见他日后拍片的方式:经常以公路地图而不是剧本开拍,白天拍摄,晚上则“像疯子一样”,为第二天赶写脚本。
  我知道文德斯的大名时,他被称为“公路片”的代表人物,这一头衔,多半来自他的成名作《道路之王》(Im Lauf der Zeit)。我没有看过此片。我看文德斯的电影不足十部,第一部和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部,都是《得克萨斯的巴黎》(Paris, Texas)。第一次看是在中学时代,不为公路片的虚幻概念,也不因金棕榈奖的大名驱使,而是受了扮演过苔丝的美人儿娜斯塔西娅·金斯基的诱惑。
  我住在内蒙的一个小城,某天下午,也许狂风大作,也许日光昏黄,我逃课进了电影院,不仅对公路、汽车和得州完全陌生,对片中如此复杂的父子关系、男女离合更是懵懂不解。除了那金发美人儿之外,这部影片还给我的少年记忆留下了些别的什么吗?
  大约十个月前,我在家中重看此片,竟至泪落。
  也许我该为自己的小资泪水感到羞愧,也许这体验过于私人,更该写进自己的日记。但打动我的,恰恰是那个表面上最不文德斯的东西——故事。
  所以,你能说文德斯是“反故事”的吗?我想,他反对的,只是那种圆形的、封闭的、看了开头便知道结尾的故事,而基于一种开放的、线性的故事结构——如同你驾车驶上公路,不正是我们人生更为真实的写照吗?
  在文德斯的记录片《寻找小津》(Tokyo-Ga)中,跟随小津安二郎一生的摄影师厚田雄春拿给他看了小津执导《秋刀鱼之味》时的导演工作本。文德斯本人在片中始终没有出镜,而只有他的法语旁白。此时——这是仅有的一次,他的一双手,伸到了画面中,像对待圣物一样,轻轻翻过那一本密密麻麻,写满附注,画满草图的脚本。我记得旁白大意是说,看到小津以如此的态度工作,真令他感到无限的崇敬。
  他对小津的推崇发自内心。“小津教我:你可以在没有‘故事主轴’的情形之下拍成一部叙事性的电影。”文德斯在本书中写道,“你得相信角色并允许他们讲故事。你不应先在心中想好一个故事后再来寻找合适的角色;你必须从角色开始,然后与他们共同合作,一起寻找他们的故事。”
  从技术上而言,今天来看《得克萨斯的巴黎》,其电影语言也仍然令人信服。我不知道还有别的哪一部影片,能将夜总会里窥淫用的单面透镜运用的如此之好。特拉维斯和简(金斯基)之间的第二次交谈——也许是文德斯所有影片中最长的一段对话,借助于灯光和扩音器造成的奇妙的语音效果——对谈-反打,独白-特写,梦幻般的往事回忆,残酷的现实隔阂,即使有人称之为影史上的巅峰段落,我也会双手赞成。
  还有一些有趣的发现。比如片头的音乐,立刻让我想起塞尔乔·莱昂内。在本书中你可以看到,文德斯果然是莱昂内的崇拜者。他也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福特在《关山飞渡》里使用的纪念碑山谷,它同样出现于《得克萨斯的巴黎》中。

  好了,还要说说这本书。《文德斯论电影》实际上由两本书——《情感电影》和《影像的逻辑》组成。即便是做成两个单行本,也能各自称得上“大杂烩”。前一本是文德斯的早期影评汇总(所涉及的某些影片,大概从未跨出德国境外),后一本似乎无所不包,随感、工作手记、讲话、影片旁白、采访记录——他采访别人,别人采访他……但我还是很喜欢。或许,这就是一个导演对其观念进行阐述的最佳形式。有些点滴之语,比如他对施莱辛格《午夜牛郎》一片的评价,倒真有令人豁然开朗之感。
  还要感谢此书的台湾译者孙玉蕙女士。现在的内地,几乎不可能看到如此好的中文译本。这绝非实力问题,而是我们没有人肯下这样的功夫,来为事关电影的出版做点什么。

November 28, 2006

卡尔维诺和康布谷同学的最爱


我家。中间像土匪一样卧在沙发和女士身上的便是康布谷同学。

《为什么读经典》,[意]伊塔洛·卡尔维诺著,黄灿然、李桂蜜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8月
康慨

  不久前的一天,我送九岁的女儿上学,在车里听玛丽亚·卡拉斯在圣桑歌剧《参孙与达利拉》中的唱段,但女儿纠正我,那应该是“大利拉”,因为《圣经》里便是这样译的。我大为惊奇,更想不到她接下来给我完整复述了这段爱情与背叛的故事。
  为什么读经典?打开卡尔维诺这本书的时候,我强烈希望找到答案,用以证明女儿在大书上过早耗费的许多时间并非虚掷光阴。六岁那年,她已读完全本的《伊利亚特》,但过多英雄的惨死使她对另一部荷马史诗再也提不起兴趣。她对麦克白痛苦的自我分析亦不以为意,反倒留连于三女巫熬练妖丹的方子,对“杀犹太人摘其肝,剖山羊胆汁潺潺”,或“土耳其鼻鞑靼唇,烈火糜之煎作羹”,则是喜不自胜,倒背如流。
  “这种作品有一种特殊效力,就是它本身可能会被忘记,却把种子留在我们身上。”
  卡尔维诺的这段话,坚定了我的决心,我将继续把厚重的大书,悄悄放在她触手可及之处。
  就什么是“经典”,卡尔维诺给出了十四条定义。与青少年阅读相关的一条里写道:“它们对读过并喜爱它们的人构成一种宝贵的经验。”它们具有“形成性格的实际作用”,“赋予我们未来的经验一种形式或形状,”从而给年青人提供价值的衡量标准和美的范式。
  他说,读文学评论是在浪费时间,什么都不比回到经典自身更为重要。“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部作品,它不断在它周围制造批评话语的尘云,却也总是把那些微粒抖掉。”
  《为什么读经典》成书于卡尔维诺死后,集录相关随笔、前言等36篇。在他摆放经典的书架上,所涉远至荷马、色诺芬和奥维德,中经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史蒂文森、康拉德、托尔斯泰、吐温和乔伊斯,近至帕斯捷尔纳克和博尔赫斯,也包括一些我们从未闻与其名的他的同辈。由于不是为特定的某本书而写,故并非所有的伟大作家都以专章亮相,如与他同出亚平宁半岛的维吉尔和但丁,但这也赋予本书更为轻松闲适的文风。它不是论文或教材,未必兼具阅读指南的功用,但你绝对会为从中找到共鸣而欣喜。你也完全可以躺在吊床上,或是坐在马鞍上读它,一如他在《寒冬夜行人》的第一章里,对读书过程的那番描摹。
  这些写于不同年代,长短不一的文章,也是他对自己学艺道路的回顾。他赞美《鲁宾逊漂流记》巨细靡遗的细节描写开创了一个时代,将狄更斯的《我们共同的朋友》奉为“绝对的大师之作,从情节及写法来看都是如此”。他写出对海明威“暴烈的旅游生活(还有人生哲学)”的厌恶,亦在后来发现他作品中“现代文学中最冷峻最直接的语言,最干练最不加雕饰的风格,最明晰最写实的散文”。
  还有伟大的博尔赫斯——卡尔维诺毫不掩饰对他的“情有独衷”,感念他给予自己这一代作家的知识养分。“每次读博尔赫斯,我总忍不住想提出简洁写作的诗学,宣称它比冗赘优越。”
  他用了一连串漂亮的排比,来向写出那些伟大经典的作家们致意:“我爱巴尔扎克,因为他是空想者。我爱卡夫卡,因为他是现实主义者。我爱莫泊桑,因为他肤浅。”甚至“我爱简·奥斯汀,因为我从未读过她,却只因为她存在而满足”。
  我爱卡尔维诺,因为他爱我所爱。他亦为我所爱。

«« Older Items┊前翻页

[Call me Ishmael - 叫我以实玛利吧]
Copyright © 2006. Chris Kang 康慨. All Rights Reserved
作者保留本网站文章之一切权利,未经许可,不可转载

Get free blog up and running in minutes with Blogsome
Theme designed by Chris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