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月刊》网站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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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50年历史的《大西洋月刊》终于自1月22日起对其网站(TheAtlantic.com)实行免费开放。
在当天公布的编辑部声明中,该刊声称放弃订户登录限制,网站对“所有读者”免费。读者可免费浏览1995年至今的各期杂志内容,亦可看到1857年创刊以来的数百篇文章精选。
此前,《纽约时报》的OP-ED专栏,《华尔街日报》的评论版均已实行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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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慨 / 刊于2008年1月13日出版的《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之“2007年十大好书”特刊,略有删节
《佛的孤独:曹乃谦中篇小说选》,曹乃谦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7月,25元
被外国人看中,已经是个很危险的事,何况看中他的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大人。因此,马悦然对曹乃谦不加掩饰的持续高誉,难免既令人恼火,又使人羞愤。有人正在发起一场心理阴暗的贬曹运动,以期证明中国评论界对曹乃谦的长期忽视有理有据,更要严防文学优劣的话语权从此旁落外国人之手。于是我们又听到那种熟悉的魔鬼论调,诸如他专写中国的落后,专门写给外国人看云云。殊不知是瑞典人亲自到了山西拜访警察老曹,而非乃谦跑到了斯德哥尔摩,敲开了马悦然家的大门。而乃谦若要心怀诺贝尔动笔写作,又怎能满纸方言土话,为翻译家们预设重重障碍,从而自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远大前程?
我不说曹乃谦独一无二,也不否认在某些方面,他与沈从文或汪曾祺确有可比之处,但若要更进一步,再拿过孙犁和赵树理来,乱说一气旧文人小说或山药蛋风味,借此加以贬低,便要令人大大地搓火了。
乃谦以他自己的风格,写他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了。
我愿意就《佛的孤独》一书,结合我个人的阅读感受,来谈谈风格和生活。
1,极简主义者曹乃谦
文学小说是泊来品,到了汉语里,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虽然都叫“小说”,实大不同,而各有其美学范式。本不该有的“中篇”概念则纯然中国化,若单以字数论,我宁愿将长的中篇归入长篇,短的中篇划进短篇——比如这本“中篇”集《佛的孤独》。
中国人喜欢长篇,看不起短篇。所以糟糕的长篇作家比比皆是,好的短篇小说家反倒数不出几个。
到目前为止,曹乃谦仍然是一个短篇小说家,标称长篇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也不过是情节上衔接,而结构上松散的短篇集。
比起长篇,短篇小说无疑更倚重风格,而非长篇借以立命的结构、主题和叙事。乃谦的风格自成一格,引人注目的除了他的山西方言,还有他的简洁和距离。他排斥那种复杂化的宏大叙事,刻意远离政治,甚至道德层面上的政治正确,尤其回避戏剧冲突,及至杀人案——《山的后面还是山》对结尾的连串血案一带而过。联系到乃谦的警察身份,这一点更耐人寻味。
乃谦笔下的人物大多也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英雄(也许头一篇的穗儿和最后一篇的换梅例外),甚至小说中的我/乃谦,也是不争,面对困境,他基本上不做选择。雷蒙·卡弗的读者或会很自然地把他与乃谦联系到一起。马悦然干脆下定义说:“曹乃谦是一个minimalist writer”(《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序言)。马又说这个英文词不好译成中文——“极微形式的作家?”我倾向于使用“极简主义者”。雷蒙·卡弗就是个极简主义者。
像卡弗那样,乃谦十分爱惜自己的风格,他把一个个故事舔得圆润而精致。当然在很多情况下,他并不像卡弗那样冷漠,但是故事中的我/乃谦,仍然不顾及我们的焦虑,总是疏于采取行动。即使爱情的力量,也不值一提。它确曾泛起了些许涟漪,但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死水微澜而已。你会发现,爱情仅仅是一个通道,总也造不成命运的转折。乃谦只欲借此进入故事,进入那些女性的世界,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这世界被外物摧毁,一切照旧,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
既然爱情不是目的,这些男女小说便也算不上什么爱情故事。《佛的孤独》收入了七个“中篇”,除了与选集同名的《佛的孤独》一篇的善缘和尚外,其他六篇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但她们大多面目模糊,往往只是“好看”或“真好看”而已,没有什么光彩照人的个性。乃谦显然不想做梅里美,也没有塑造卡门的欲望。作为男性读者,你几乎不可能对其中哪个产生爱意,不,你根本不会想到要娶这样的姑娘为妻。她们是母体,代表着乡村,她们的悲剧,代表着乡村的毁灭。
因此,一个个地单独来读它们,你或许只为其风格惊艳,但结集出版之后,便给我们一个最好的机会,从整体上来加以考量,借此看到被抛弃的农村,被忽视的女性,看到人可悲的条件,外力的无比强大,以及命运的不可战胜。而且必须要认识到的是,这些故事绝对不是童话,不管乃谦笔下的乡村距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遥远,那恐怕都在喻指着我们普遍的困境。
乃谦大量使用晋北方言写作,这些方言不独存在于人物对话,也广见于叙事部分。这就是他的日常语言。“我从未说过普通话,连大同话也说不准,我的发音带有应县腔。”(《鱼翔浅底》)但你并不觉会因此觉得语言“土”,足见他精心修饰,刻意雕琢。这就是他的文学语言。
2,许多女人,一个女人
有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那便是作为作家的乃谦,与故事中的乃谦在经历上的高度重合。书中最具“戏剧性”的《换梅》,原也是乃谦自己的故事。
我厌恶弗洛伊德主义文学批评的陈辞滥调,但下面这个事实并非没有意义。
《换梅》是书中最后一篇(也是乃谦正在写作中的长篇《母亲》的开头部分),与前面的六篇相比,在风格上有明显的不同:它讲的还是招人/乃谦的故事,但更像“招人前传”,而“我”的叙事角度也改用了第三人称。
曹乃谦讲过,他是“偷来的孩子”。换梅正是从农村老家偷走了男婴招人,跋山涉水逃到大同,靠要饭活命,后来才与丈夫团聚。招人/乃谦的生母在他被偷一年之后,便病死在村中。很难想像,这样的经历对乃谦的人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至少在小说中,他一次次回到乡村,仿佛在做不断寻找母体的徒然努力。他一次次亲近村中的姑娘,却又一次次束手无策地看着她们被黑暗的农村吞噬,因为他明知自己不能留在村中,否则等待他的命运,只有同样的毁灭。
这些女人,从最严酷的时代,最贫穷的乡村,短暂地浮现出来,爱情让她们亮了一瞬,然后又在死寂中熄灭,永远地消失。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痛?
乃谦笔下的女人各有姓名,但他似乎只写了一个。这样的一个女人,受苦受难,没有未来,被贫穷、家族、阶级(成份)、权力、愚昧(既是文化上的,也是政治上的)牢牢监禁,逃不脱,跑不掉。她的个人选择少得可怜,没有丁点儿的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虽然偶有昙花一现的自决,却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加速命运大戏的结局提前呈现,而这结局,终归是万劫不复的悲剧。
1991年的春天,党中央将我们这一批大学生,送到农村参加“社教”,时间虽然只有两个月,却让我永生难忘。我下乡的村庄,位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库布齐沙漠的边上。我每天带着钱与粮票,到不同的老乡家吃派饭,几乎未闻肉味,算是亲眼见识了贫穷是个怎样的恶魔。有人恶评乃谦写农村,只写吃饭和性交,但这就是昔日农村的灰暗现实。基本的欲望被严酷的、静止的生活死死压住,恰与乃谦的风格高度统一。有一天,我的两个女同学从隔村过来串门,天晚留宿,院墙外竟然聚集半大后生二十余人,手电乱闪,高声叫笑,哄唱小曲,甚至向门板上投掷土块。女同学惊惧而哭,我冲出门外大骂,后生们远远地笑闹,却无一散去。我只能坐在土墙上,在寒夜里守到星光满天。不能说他们心存恶意,你知道,精憋的罢了。
第一篇《山的后面还是山》写了乃谦与村中青梅竹马的穗儿的爱情,从幼童阶段一直延续到青年,不仅历时最长,也是发生了性行为的唯一一次,语言上的表现亦最为外露:“你这是在给我叫魂儿。因为你知道我的魂儿不见了,你知道我的魂儿早已经回到姥姥村,找穗儿去了。妈妈,这你是知道的。”
穗儿,和书中大多数农村姑娘一样,被农村吞噬了。乃谦从小便无望地寻找母爱,尽管这一点在《换梅》之前并不清晰。《陨歌》里的柳女旦(“小妈妈”)——一个失去了孩子的苦命女人——第二个出场,她虽然住在城里,但也是来自乡下,只识得“ 毛主席”、“霸王鞭”、“柳女旦”九个汉字。女旦与招人情同母子,夜夜裸身同床共被。招人长大后回来看她,复又同眠,身为半大男生,青春冲动,但终不得其门而入。日后女旦因为误闯毛主席灵堂,被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殴打至死。招人为“小妈妈”净身戴孝,与操持亲生母亲的后事一般无二。
《陨歌》不是简单的乱伦故事,请注意其中的隐喻:母体、女体、家乡、农村,四体合一,伦理的、阶级的、城乡之间的界限终不可逾越。我以为,这是书中七故事里最用功、也是最好的一篇。
林沛理在最新一期《亚洲周刊》撰文:《选择改革还是革命?》,称,“如果美国流行文化可以反映美国人的社会价值,那么奥巴马与希拉里之间胜负已分。”
林教授对美国电影大有心得。纵论美国电影和剧集中众多成功的黑人总统形象,如摩根·弗里曼和《24》,而女总统却不受欢迎。但“ABC播出过一套以美国第一位女总统治国做卖点的电视剧《三军统帅》(Commander-in- Chief),但只播了一季就被腰斩,不论口碑或者是收视率皆远远落后于播足七季、讲一个男性总统在他的一班幕僚辅助下治国的《白宫群英》(West Wing)”。
林教授说:
由此观之,流行文化已经为美国人作好了心理准备,由一个黑人而非女人去扮演美国总统这个至为重要的角色。美国总统当然是一个角色,否则的话,该如何解释二零零四年美国总统大选最关键的一个吊诡——大半生在父荫中靠特权过活、从来没有上过战场打仗的布殊,被认为比曾经在越战中奋勇杀敌的克里更能保家卫国。谁可以忘记布殊穿著战机机师的军服,登上航空母舰林肯号,宣布“解放”伊拉克的任务完成时那副顾盼自豪、君临天下的模样?牛仔巨星尊荣(约翰·伟恩,John Wayne)最炉火纯青的演技,大概也不过如此。奥巴马与希拉里在选举中皆强调自己是改革的使者(change agent),但实情是:要选民接受奥巴马,只是要他们迎接一种“已经发生的改变”(the change that has already come);要他们选希拉里做史上第一位女总统,却是要他们发动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
看过林教授的趣文,我想说一句:巴拉克·奥巴马没有看上去的那么黑。Barack Obama is not So Much Black Obama!
我完全不是指他的混血出身,而是他政治上的黑白混血。
他的准则表述的清晰无误:不论黑人白人,不论西裔亚裔,大家都是美国人。
前几天,我看了BBC的一个专题节目——《美国为黑人总统做好准备了吗?》(Is America Ready for a Black President?)。
BBC政治节目的风格,总是让人不太舒服,这一次也是如此,很快演变成对种族和宗教问题咄咄逼人的探讨。如果是美国的电视公司,很难想像也会做出这样的节目。
镜头深入南方腹地,探访南卡罗莱纳——昔日罪孽深重的奴隶州,指出奥巴马并不真正理解历史。
而在路易斯安那的Jena,黑人六少年被控试图谋杀白人,黑人社区因此发起全国关注的抗议种族歧视和司法不公的风潮,奥巴马却在此时选择置身事外。他认为Jena事件是“美国的问题,而非种族问题”。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于是批评他“表现得过于白了”。
片中一位政治心理学家说,白人尽管很少公开谈论种族问题,但内心仍对非裔美国人存有偏见。而奥巴马代表了他们心目中理想的那种黑人:有思想,漂亮, 完全不象电视上常见的,老式的,危险的黑人汉子。有一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You know what? Race doesn’t matter.”
杰克逊当年竞逐白宫,借助的是民权运动的尾潮。如今时代大变,斗争不再是主流,偃旗息鼓,刀枪入库。有法案做保证,表面上的和谐压倒一切,社会问题被回避,中产黑人雨后春笋,光鲜亮丽,草根黑人蓬头垢面,更遭遗忘。白人不再隔离黑人,但也不再把他们当成黑人,大家都做美国人好了。奥巴马字正腔圆,噪音优美,令人愉悦,而破屋里草民黑人讲的英语,我只能听个稀里糊涂。
距离南卡罗莱纳的初选只有两天,奥巴马必须在此获胜。
如果连南卡也赢不下,那么他未来“黑人总统”的形象便会倾刻间瓦解。对他而言,那将是一场灾难。
我希望,也相信他能够在南卡胜出——尽管黑人对克林顿夫妇从无恶感,但投票时仍然会被黑白问题困扰,驱使他们为奥巴马投下一票。
越到需要做出重大选择的时刻,情感越会战胜理性。
我也希望他最终入主白宫。可美国总统跟我、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说不清楚。选举是如此幼稚的低能游戏,外交又是如此赤裸裸地利益至上,但如果真能发生些“CHANGE”——英语中所有同义词中最简单的一个——为什么不有所期待呢?
1月14日上午,我不断刷新BBC 的新闻页面,直到《赎罪》(Atonement)如愿获得金球奖最佳影片。之所以押宝于此,是因为我已经提前写好了稿子,只等结果公布,便加上导语上版。
当然,我更喜欢乔尔和伊森·科恩兄弟。从1992年秋天,在海口看过《巴顿·芬克》的那天起,我就成了兄弟俩彻头彻尾的影迷。《No Country for Old Men》也改编自大作家的小说作品,且由我喜欢的Javier Bardem主演,但影片还没看到,科马克·麦卡锡在中国的名头又不如伊恩·麦克尤恩,所以万一《Old Men》获奖,就只好不用它做头条。
《赎罪》改编自英国作家、布克奖得主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2001年的同名小说,讲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13岁少女布丽奥妮·泰利斯(Briony Tallis)因为误证姐姐的恋人犯下强奸罪,而铸成改变多人命运之大错的故事。
电影版的《赎罪》由《傲慢与偏见》的导演、35岁的乔·赖特执导。两位男女主演詹姆斯·麦卡沃和姬拉·奈特利据报双双是小说的大书迷。麦卡沃大赞该书是他“读过的最好的东西”,奈特利小姐也说,她“哭了最后五页”。
此前,我已先后看过小说和电影,深信这是成功的改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影片描写盟军撤退前敦刻尔克海滩大乱局的一场戏,竟然由一个长达5分半钟(5分27秒)的炫技超级运动长镜头完成,令我瞠目结舌,数次顿足而惊呼,期间军队、战马、车辆、战舰无以计数,而摄影机的运动,场面的调度,构图的变化,乃至表演的推进,至少在今后十年间,想必会作为电影教案,与《公民凯恩》和《小兵张嘎》中的长镜头运用一起,为人长久乐道。报称全片投资三千万美元,说不准这一个镜头便要花去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呢。
而在小说的“第二部分”中,这一幕却是寥寥数句,一带而过。
此前,导演赖特接受采访时说,这场戏一天完工,因为晚潮一来,便会布景尽毁。于是,一俟光线到位,即刻开机,连拍三条半,直到斯泰尼康的掌机摄影师中途累趴下为止。剪片时他用了第三条。
前面说到这一镜头“炫技”,并不为过。事实上,对敦刻尔克长镜头的叫好与批评同样强烈,因为它太过突出,大大出离于剧情之外。《赎罪》虽有战争背景,但绝非《拯救大兵瑞恩》那样的战争大片。
影片中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70岁的凡尼莎·雷德格拉夫(Vanessa Redgrave)扮演的老年布丽奥妮,短短数分钟的出镜,却尽显功力。此前不久,她还在百老汇扮演过另一位女作家——琼·迪迪昂,出演根据后者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回忆录《奇想之年》改编的舞台剧。
目前市场上可见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郭国良译的中文版《赎罪》。而包括1998年布克奖获奖作品《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水泥花园》在内,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在中国国内多有出版。
说句题外话,关于Ian McEwan的译名,我以前均作“麦克伊文”,因为最早报道此君时,其作品在国内几无可见,台湾译本多作“麦克伊温”或“麦克伊旺”,尽管新华社的英译名手册规范中译为“麦克尤恩”,但为了方便起见,还是写作“麦克伊文”。此外还有“麦克尤”,或“麦库恩”,都是此人。
还有JM Coetzee,我最早也采台译“柯慈”,后来也改“库切”。还有我最早用的“帕穆克”与目前通行的“帕慕克”——“穆”似乎更合土国译名的常用字。
《新共和》杂志1月11日刊出对麦克尤恩的专访,谈及根据《赎罪》改编的同名电影,与影片直接相关的前两段问答翻译如下:
新共和:看着《赎罪》由别人改编,很难接受吗?你觉得这还是你的作品吗?
麦克尤恩:我对这类过程已经习以为常了。我想这是我第五或第六部被拍成电影的小说。要是让我自己来参与剧本写作的话,那当然会更有属于我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没这么做,有很多可说的。我这么干过一回,和约翰·施莱辛格搞《无辜者》(The Innocent ),那是个相当困难的过程,因为每个人——导演、美工组,演员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意,都来插上一杠子。而在这架机器里,你突然被人赶下了上帝一般高高在上的位置。还是让人家随便来搞好了,反正我是不干了,所以我不再往里搀乎。我喜欢电影场景,也很享受那种集体合作的过程。我都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两头不讨好呢,还是锦上添了花。
新共和:这本书最棒的地方之一,是你进入十三岁少女布丽奥妮·泰利斯内心世界的方式。你担心过电影这种媒体更不容易进入角色的内心吗?
麦克尤恩:嗯,电影给你的东西不可能像小说那样,小说的特色是滔滔不绝的思绪和意识。可是对阅读所得,你得全心投入,电影则高度依赖演员,以某种方式让我们感受到那种幻象,以为自己可以跟得上思绪的进程。我觉得,找索尔丝·罗南(Saoirse Ronan)来演布丽奥妮实在很聪明。她是个非常有心机的姑娘,一个纯然天生的小演员。
[Call me Ishmael - 叫我以实玛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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